2024年中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实践

气候投融资通过金融市场机制,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为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和国家自主贡献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在历届联合国气候大会议程中,气候投融资一直是国际气候谈判的重点内容之一。2024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
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通过《巴库气候团结协议》,达成新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由发达国家缔约方带头,到2035年前每年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提供并动员至少3000亿美元,并进一步呼吁全球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融资规模,使其在2035年前达到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气候政策倡议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气候投融资报告》显示,全球气候投融资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在
1.5℃情景下到2030年气候融资还需要增加5倍才能满足资金需求。
我国于2020年提出“双碳”目标,同年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将气候投融资提上议程。2022年,我国全面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公布23个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涉及绿色金融优势地区、工业转型升级需求地区、能源资源型地区和生态资源型地区等。2024年,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绿色金融政策,其中《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我国绿色金融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为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提供了系统指导;《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基本搭建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政策框架。
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基于公开资料,按月梳理了2024年国内各试点地区气候投融资的实践工作,汇编形成《2024年中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实践》,希望能够为2025年各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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