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指导产业界健康有序开展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及应用,特组织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及原则
(一)建设目标
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需以业务场景为牵引,通过建设统一的规则机制和安全可靠的技术系统,促进数据提供方、使用方、数据服务方等生态主体汇聚,推动数据资源的规模化流通利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具体目标体现为四方面:
一是形成一批高价值场景应用。可信数据空间各主体在共性需求牵引和共识规则带动下,发挥协同优势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实现多方价值共创,推动数据资源规模共享流通应用,形成一批适用范围广、复制推广性强的数据应用场景,深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二是建立一套完善的规则机制。基于多方主体共识建立完善的规则机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资源接入审核、互联互通、共享利用、收益分配等规则机制,在合理的规则机制配合下促进数据空间可持续发展。
三是开发一套可信的技术系统。通过构建中间服务平台、
客户端和自动化履约组件等软件系统,打造分布式的数据管控体系,叠加标识解析、区块链等成熟技术产品,支撑数据空间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三大能力实现。
四是建成一个繁荣的数据生态。支持数据提供方、数据使用方、数据服务方(数据经纪、托管、开发等)多元主体协同创新,强化与数据接入认证、审计仲裁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同合作,实现多元主体间数据共享共用共治。
(二)建设原则
坚持应用牵引、规则驱动。从实际应用需求出发,深入挖掘存量业务痛点和增量创新应用,通过设计符合多主体共同利益诉求的规则机制,吸引各参与方接入并应用数据空间,构建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数据流通应用环境。
坚持市场主体、多方共赢。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地方数据集团、数据富集型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空间建设应用中的能动性,积极探索数据提供方、使用方、数据服务方等多元主体的合作模式,形成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发展模式。
坚持建设为基、运营为主。强化可信数据空间可信规则和运营模式设计,注重可持续商业机制建设,通过数据价值挖掘实现长效发展。在规则机制牵引下,考虑建设数据流通全环节信任技术系统,开发部署应用需求牵引下的数据流通支撑环境和服务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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