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基建时代交投企业的“路衍经济”与“走出去”.pdf

大基建时代落幕与后基建时代来临
2023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办法》要求对12个重点省(区市)政府投资项目加强管控,压降地方政府融资规模,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办法》的出台,预示着地方政府项目投资将大幅度收紧,同时将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办法》所涉及的12个省(区市)包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办法》提出,12个重点省(区市)要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除了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等民生项目,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实施的重大政府项目等领域,《办法》要求新建项目必须履行更严格的项目审批手续,特别是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省级以下产业园区项目等领域,若无中央政策指导或文件明确安排,原则上一律不得新建。对于在建项目,《办法》按照建设进度提出分级管理的模式。
我国基础设施投资曾长期保持高速增长。2003年至2017年,我国基础设施投资整体年均复合增速达17.3%。这些投资应用于水利、电力、交通、能源等各领域,对支撑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与我国经济发展增速相匹配。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也开始大幅下降:2018年至2021年年均复合增速仅为2.2%;2022年,在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下增速提升至11.5%,2023年增速再
次回落至8.2%。很显然,中央对基础设施投资有通盘考虑和长远规划。
然而,部分地方政府违背经济发展规律,不考虑自身财政状况,在项目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上“大手大脚”花钱,不仅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随着人口红利消失,房地产市场下行,地方土地财政收入急剧萎缩,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凸显。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5年至2022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从16万亿元增加到35.1万亿元,增长了119%;同期,地方政府债务率从86%增长至126%,增加了40个百分点,并且各地债务负担呈现持续分化态势,风险分布不均衡。
为此,中央多次重要会议关切地方债务问题。2023年10月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中央出台一揽子化债方案,允许地方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以偿还政府存量债务,缓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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