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年度运营报告(2023)

一、背景与整体概述
(一)概念解析
1.数据
“数据”一词,最初产生于信息学,Akoff在1989年提出了信息金字塔模型,指出数据是用来描述事物、事件和交易行为的,并明确数据是原始的、未经过处理的。后续随着经济持续的发展和数据资源在各个领域不断深入,人们意识到数据具有可衡量的价值并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不断拓展数据的开发和使用。因为数据具有体量大、类型多样、价值密度低等特点,原始数据要在加工处理后才能进一步发挥支持分析、推理、计算和决策的功能,只有当数据被有效地资源化,才能够进一步被市场所认可。
2.数据资产
“数据”转为“数据资产”,需要具有相应的资产属性。在2014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数据作为资产也必须符合资产的三个必要特征。在2021年《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40685-2021国家标准文件,将“数据资产”定义为被合法拥有或控制的,能进行计量的,为组织带来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数据资源,确认了数据作为资产需要具备的三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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