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各省级区域发展对比启示及政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更好地了解各地区的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解决地区不平衡矛盾,需要准确地衡量当今中国各省级区域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发展水平。为此,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组成课题组,在总结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GCI)、国家统计局综合发展指数(CDI)等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筛选了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基础自然资源、基础设施、财政、金融市场、知识经济与创新等12大类指标(归纳为“要素驱动”、“效率驱动”、“创新驱动”三种类型),对我国31个省级区域的发展水平(主要依据2018年数据)进行了全面横向对比分析,并将各省的指标与全球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进行对比,进而提出政策建议,形成《中国各省级区域发展对比启示及政策建议(2019)》报告。本报告与《中国与世界主要经济体发展对比启示及政策建议(2019)》一起,构成了研究系列,可为各地方政府找准在全球、全国的定位和差距、制定未来改革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依据。
二、中国各省级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及问题
1.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总体来看,2018年我国地区经济运行稳中趋缓,但也展现出了一定韧性,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中部与西南地区支撑作用愈发增强。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西部大开发、海陆新通道、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与等战略的叠加效应不断累积,中部与西南地区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增强,不断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网红经济”效应显著,区域增长新动能不断集聚。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区域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2018年,中部与西南地区多数省区市经济增速保持领先,贵州与西藏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领跑全国,同比均增长9.1%,云南、江西、安徽、四川、湖北、湖南六省增速均为全国前十名。
东部地区经济基本平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传统引擎作用依然显著,在改革创新、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引领全国高质量转型发展。从经济总量看,广东、江苏和山东三省构成我国区域经济“第一阵营”,北京、上海、天津三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2万元。从经济增长速度看,福建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达到8.3%,在全国排名第5位,领跑东部地区;浙江、广东、江苏分别同比增长7.1%、6.8%和6.7%,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山东与海南经济增速明显下降,分别为6.4%和5.8%。
东北地区经济保持低位。在2017年东北经济触底反弹后,2018年东北地区经济基本实现平稳运行,但仍处在全国靠后位置。辽宁经济增速自2017年由负转正后,2018年同比实现5.7%的增长,加快1.5个百分点,但黑龙江、吉林两省同比分别增长4.7%、4.5%,分别较2017年降低1.7和0.8个百分点。整体看,未来东北振兴政策还需持续加码,继续以转变政府职能、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优化地区投资营商环境。同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南北地区分化问题日益凸显。2018年以来,我国地区分化问题进一步突破四大板块的限制,南北区域差异显著。南方地区经济总量占到全国的六成以上。广东、江苏等南方发达省份创新驱动发展、产业升级成效明显,新动能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受东部地区新兴经济带动和产业转移的积极影响,贵州、云南等西南地区省区市成为全国经济增速最快的地区。而北方省份普遍面临经济增速下降、传统产业收缩、传统动力减弱、资源能源瓶颈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凸显等问题。
2. 经济结构整体改善,各省差异仍较大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但我国服务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特征显著,仅11个省区市服务业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东部发达省市正在加快向服务型经济转型,北京和上海两市分别以81%和69.9%的比重位列前两名。排名最末位的陕西省服务业比重仅为42.8%。
进出口占GDP比重的区域间差异明显,京津、长三角和珠三角由于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占比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上海进出口占GDP比重最高,超过100%。大部分省区市进出口占GDP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贵州、西藏和青海进出口占GDP比重最低,分别为3%、3%和2%,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较低。
我国城镇化率保持稳步上升,并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中原、成渝、海峡西岸等大城市群。但我国地区间城镇化水平很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发展仍相对滞后。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城镇化率最高,均超过80%,而排名最后的云南、甘肃、贵州、西藏等地区城镇化率分别只有47.8%、47.7%、47.5%和31.1%。
3. 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保持较快增长,但发展仍不平衡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较大,东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而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与东部发展差距,基础设施得到不断完善。
公路建设方面,全国有25个省区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省区市低于全国水平。上海、重庆、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省市公路网密度较大,分别为每百平方公里206.8、191.2、174.6、160.8、154.0和150.2公里。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广人稀的省区公路网密度远低于其他地区,分别为每百平方公里17.05、11.8、11.5和8.1公里。
天津、北京、上海三直辖市铁路网密度遥遥领先,分别为每百平方公里9.67、7.70和7.35公里。地广人稀的云南、新疆、青海、西藏等四省区仍不足1公里,分别为每百平方公里0.98、0.36、0.34和0.07公里。
通信水平方面, 12个省区市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东部发达省市普及率领先全国较多,分别达到每百人186.1、153.6、148.3和144.8部。尤其是北京市,移动电话数量将近每人两部。但也有19个省区市低于全国水平,其中,江西、安徽、西藏、湖南、湖北等中西部省份普及率偏低,分别为每百人87.0、87.5、90.8、91.4和96.5部。
4. 自然资源分布不均,供需异地特征显著
我国自然资源分布不均问题突出,同时供需异地特征显著,导致我国需要实施“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大跨度调配资源的工程。
水资源方面,西藏自治区人均淡水资源达136804.7立方米,是第二位青海(16018.3立方米)的8.5倍。北京、上海、天津三市淡水资源最为匮乏,人均淡水资源量分别为164.2、159.9和112.9立方米。
耕地资源方面,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新疆、甘肃等5个省区的人均耕地面积最多,分别为6.27、5.50、3.86、3.21和3.07亩。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的人均耕地资源最少,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为0.15和0.12亩,远远低于其他地区。
能源矿产方面,新疆、青海、黑龙江、甘肃、陕西等五省区石油资源最为丰富,人均石油储量分别为24.844、13.916、11.231、10.828和10.064吨;新疆、内蒙古、青海、陕西、四川等西部五省区是我国天然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人均天然气储量分别为42751.4、38216.2、22840.5、20462.9和15966.6立方米;山西、内蒙古等两省区人均煤炭储量最多,分别为2488.3和2024.9吨,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内蒙古两省区人均铁矿石储量最多,分别为116.4和72.1吨,山西、河北、新疆、四川等地区位列第二梯队,人均铁矿石储量分别为44.7、35.6、34.4和32.7吨。相比之下,许多经济发达省区市的人均能矿储量极少。
5. 基础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医师与病床,初等与高等教育分布特点不同
我国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但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医疗资源方面,北京万人医师数为46人,位列全国第一。甘肃、广西、云南、安徽和江西五省区排在最后,每万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为23人、22人、21人、20人和19人。辽宁、新疆、四川、重庆四省区市万人拥有医院病床数超过70张,西藏、海南、广东和天津等四省市排名最低,万人拥有医院病床数为48.8张、47.9张、45.6张和43.8张。整体来看,医师与病床分布情况不同,医师资源主要集中在北京与东部沿海,而西部、东北地区的病床资源相对丰富。
教育资源方面,初等与高等教育分布情况也不尽相同。2018年,新疆、贵州、西藏、河南、甘肃等中西部五省区每万人专任教师数最多,分别为124.7人、121.9人、121人、115.4和113人。天津、黑龙江、上海等三省市位列全国末三位,分别为77.1人、76.4人和66.3人。总体来看,中西部地区万人专任教师数普遍高于东部地区。高等教育则相反,北京、上海和天津持续保持绝对优势,组成第一梯队,分别为68.6%、53.2%和50.6%,云南、贵州、西藏等西部三省区位列全国末三位,分别为22.3%、21.3%和14.4%。北京市每万人拥有156个在校研究生,远超其它地区,位列全国首位。上海以65.4人居全国第二,贵州、河南和西藏三省区万人在校研究生不足6人,分别为5.8人、5.3人、5.2人。
6. 地区间财力差距较大,部分省份债务压力大
各地财政收入差距较大。上海、北京、西藏、海南四省区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最高,均在15%以上。黑龙江、河南两省居末两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均为7.8%。
中西部地区对非税收入依赖性强,广西、宁夏、西藏、湖南、新疆五省区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最高,分别为33.3%、32.9%、32.3%、31.5%、31.3%,均在30%以上。浙江、北京、上海三省市居末三位,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3%、13.8%、11.6%。
部分省份财政赤字率高,债务压力偏大。中西部省份财政赤字水平普遍高于东部地区。西藏、青海、甘肃三省区财政赤字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最高,分别为117.8%、48.0%和35.2%。新疆、宁夏、云南、贵州、黑龙江等地区超过20%,分别为28.5%、26.6%、22.8%、22.3%和20.7%。西部和东北地区公共债务率普遍偏高,青海、贵州和海南三省排名前三位,分别达到61.5%、59.8%和40.2%。
7. 金融资源集中在少数发达地区
我国金融资源的分布极不均衡,从各金融行业相对于地区生产总值分布情况看,金融资源几乎集中在京沪及部分重点支援地区。
从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看,京沪处于强一档。两地的金融业GDP在3000亿左右,而上海高出北京300亿左右,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7.69%、16.77%。全国来看,京沪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国的16%,核心作用突出。
贷款资源分布上,京沪与西部重点支援省份较强。西藏、甘肃、北京、青海和上海五省区市的贷款总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排名全国前列,分别为308.3%、234.9% 、232.5%、231.6%和224.2%,其余地区均在220%以下。
在上市公司分布上,北京几乎成为独一档。北京的上市公司总市值累计151360.11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遥遥领先,是地区生产总值499.2%,第二位上海仅为144.5%。
保费收入分布上相对均衡,北京、黑龙江、河北保费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排名靠前,分别为5.9%、5.5%和5.0%,排名最后的西藏为2.3%。
8. 华北、西北地区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上仍存在较大压力
尽管近年来我国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华北地区存在较为突出的压力。2018年全国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7年降低5.3%、9.3%。山西、河北、山东、陕西等18省所在省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高于全国水平,东北、南部地区及西藏空气质量较好。
从单位产值用水量看,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用水量较大,新疆、西藏、黑龙江三省区万元GDP用水量高于210立方米,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北京、天津、山东、浙江、上海、重庆、陕西、广东、山西、河南十省市均低于49立方米,已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从单位产值能耗来看,西北地区因资源丰富、重工业密集,产业高能耗特点突出。宁夏、青海等13省(区、市)万元生产总值电力消耗量高于全国水平,其中宁夏万元生产总值电力消耗量位列第一,达2874.35千瓦时;青海次之,为2575.71千瓦时。
9. 人口红利减退,部分省份老龄化压力加大
部分省份面临人口低增长问题。2018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1‰,较上年下降1.51个千分点;西藏人口自然增长率11.05‰,排名全国第一,相比之下,天津与东北地区低生育问题突出,黑龙江与辽宁均为负增长。
受生育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超预期加速等因素制约,我国适龄劳动力人口比重近年来开始下降。2018年,我国适龄劳动力(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71.2%,相比2017年下降0.6个百分点。天津、北京和黑龙江居全国前三位,分别为78.81%、78.28%和77.23%;有14个省区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河南、山东和贵州排名后三位,分别为67.64%、66.83%和66.42%。
部分地区老龄化压力较大。2018年,全国老年人抚养比为16.77%,较上年提升0.9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山东、四川、重庆和辽宁居全国前四位,抚养比均超20%,分别为22.69%、21.83%、21.09%和20%,西藏、新疆和青海排名后三位,抚养比均低于11%,老龄化压力最小。
10. 科技研发投入与产出集中在北京、长三角与珠三角
从科研投入来看,2018年,大部分省区市R&D经费支出显著增长。各省区市的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依然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特征。北京和上海分别以6.17%和4.16%的水平继续处于绝对领先地区,广东、江苏、天津、浙江四省市在2.5%-3%之间,形成第二梯队。但仍有9个省区不足1%。
从科研产出看,2018年,我国专利授权量总计为233.5万件,较上年增长35.7%。专利授权量的地区分布格局与R&D经费、R&D人员全时当量基本一致,授权量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其中广东、江苏和浙江三个经济发达地区位居全国前三位,分别为47.8、30.7和28.5万件,三省专利总和占到全国授权量的45.8%。2018年,我国万人专利授权量为16.7件。其中北京、浙江、广东排名前3位,以40件以上的水平明显领先,西藏、海南、内蒙古和新疆不足4件,排名最后4位。
三、政策建议
1. 建立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按照“四分法”全面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不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往往使制度设计陷入探讨不清和充满争议的格局。为此,建议将经济社会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划分为四大领域,并以此建设“强化市场型政府”:第一大领域为“战略性领域”,如“一带一路”相关的金砖银行、亚投行、国开行等,需要政府及专门机构牵头,市场适时跟进;第二大领域为“公共服务领域”,包括铁路、电力等公共性领域,由于存在自然垄断或极强外部性,应该由政府主办;第三大领域为“民生领域”,涵盖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四大民生领域,需要政府、市场双到位、齐发力。政府负责公平,市场负责效率;第四大领域为“竞争性领域”,即完全市场化性(竞争性)领域。应由市场运作,政府负责监管与提供服务。
地方政府要以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为目标,形成完备的地方法规体系,形成严明规范的法制环境,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法制化,做到依法审批,依法许可,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为广大公民及其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实行“良治”,使人民能够创造财富、实现福利最大化,使纳税人和贫困人口受益。
在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需特别注重为市场竞争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坚持建设“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原则,厘清政府和市场、社会的边界,让企业和企业家成为市场经济舞台上的“主角”,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地方政府应主要开展增加公共服务、减少管制等方面的竞争,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能力、专业水平和效率,通过营造统一、规范、透明和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建立高效、廉洁、优质的服务环境,为本省吸引资本和人才、留住企业和投资者。同时,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力度,减掉形式主义的繁文缛节,减轻企业压力、减少行政部门对经济实体不必要的干预、减去本来就与企业无关的额外负担,实打实地开展工作,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2. 大力推进以“四个三”为整体框架的全面改革
一是“三组供求关系全面改善”。第一组供求关系,是制度供给与发展需求的关系。从政府端入手,持续推进改善制度供给,致力于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政府、市场“双到位”。国有经济布局根据战略性、公共性、民生性、竞争性进行有进有退式的调整,竞争性领域国有股本可适当向外资、民资减持,所得资金用于弥补社保缺口,剩余股权加快划入社保,进而在战略性领域、公共性领域、民生领域更多、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在竞争性领域更多发挥外资、民资等市场主体的作用;第二组供求关系,是金融供给与实体需求之间的关系。从金融供给主体入手,大力促进金融有效供给与实体经济有效需求的匹配,构建多层次、市场化、广覆盖新型金融体系,实现金融、实体“双发展”;第三组供求关系,是企业供给与居民需求之间的关系。从实体经济的外企、国企、民企等生产力供给主体入手,实现国企、民企“双进步”。
二是“新三驾马车全面提速”。第一驾马车是“改革开放”,即改革制度、开放市场;第二驾马车是“创新创造”,即创新模式,创造新品;第三驾马车是“生态民生”,即改善生态,提升民生。
三是“三大供给主体全面发展”。三大供给主体即国企、民企、外企,要积极改革国企、大力发展民企、留住吸引外企。
四是“三次产业全面升级”。夯实农林牧渔业的基础性保障作用,着力实现农业现代化,打造“五化”“五特”现代化幸福特色乡镇(定制化解决方案,参见附件一);坚持工业强省战略,着力实现工业现代化;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着力实现服务业现代化。
3. 倾力支持民企发展,并为民企融资纾困解难
一是优化提升民营企业所面临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减少更多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简化商事制度,优化政府管理,推行清单管理,为企业松绑。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将中央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政策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积极促进民间投资,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民生补短板工程。落实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
二是高度重视缓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探索打造新型平台化、数字化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用好“三支箭”,从信贷、发债、股权融资三方面精准发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扶持和小微金融业务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将金融资源向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倾斜。扩大民营企业股权和债券融资,为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破解制约民企融资瓶颈(参见附件二)。
三是支持民企创新创业。引导和鼓励民企加强自主创新,优化公司管理,向集群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维权、评估、培训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为有实力、有信誉的民企“走出去”积极创造条件。
4. 以科技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助力区域跨越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加大对创新驱动的政策支持,在政府创新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创新投入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促进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建设区域性研发平台、创新孵化平台、产学研共建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搭建地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机制与交流平台,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成为支撑地区创新服务的重要助力。
二是共建区域创新共同体。以城市群、都市圈、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等为依托,推进区域共同建设区域创新共同体,推进区域创新驱动一体化发展。聚力服务国家战略,联手承担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共同推进区域内大科学装置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聚焦重点领域科技支撑,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展合作研究,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加速重构区域产业创新格局,积极促进产业转移合作、创新模式合作、园区共建合作,构建技术交易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为企业创新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和创新环境,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企业创新动力和能力。
5. 发挥城市群和区域发展战略叠加效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与四大板块联动发展。制定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促进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同时,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员往来便利化;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发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带动和示范;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逐步扭转区域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均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提升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二是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以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城市群,大力推进成渝、长江中游、海峡西岸、中原等城市圈建设,培育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城市群和新的区域增长极。强化城市群中中心城市的节点功能,同时培养具有潜力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吸纳产业和人口的重要载体,破除行政壁垒,促进相邻区域的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更多发挥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增强城市群整体的经济和人口集聚力。同时,协同推进城市群建设与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以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推动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发展。
三是加强城市群与区域战略之间的协同和联动。强调城市群与区域战略之间的相互依存和步调一致,发挥二者叠加效应,打造多个区域新增长极。以“协调融合、协同发展”为主旋律,共同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协调联动发展新模式,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和国家竞争新优势,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6. 构建房地产市场新型宏观调控框架及长效发展机制
从创新制度供给入手,实现政府市场双到位、商品房保障房双轨并行。回归住房制度改革之初心,聚焦房地产市场过度市场化问题,引入“德国模式+新加坡模式+中国式创新”,在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基础上,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致力于商品房和保障房双轨并行,实现政府与市场各归其位。在原有“双轨三类”(“双轨”指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两种住房供应体系;“三类”指根据低收入、中等收入以及高收入家庭采取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按照收入高低确定住房解决方式的基础上,纳入职业性质和发展路径维度,多渠道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同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
从创新调控思路入手,激活供给需求两端。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调控目标由稳价格转变为满足民众对住房改善的需要,将通过调控抑制供给和需求转变为同时激活供给和需求,最终实现从以稳房价为目标的“价格型调控”向以持续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的“发展型调控”转变。(参见附件三)
7. 稳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一是注重区域协调,扩大对内开放。为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地应创造更好的对内开放制度环境,与其他省份加强协同发展,大力开拓跨省市场。加强与相邻省域或分工互补省域之间的合作,推动区域产业合理分工、有序转移承接和协同创新。紧抓城市群区域经济合作的机遇,与城市群内各地建立开放合作的紧密关系,推动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发展。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协调联动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市场,拓展跨省联动空间。
二是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应紧抓“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国际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互联互通与多领域合作,拓展区域对外开放布局。以自贸区建设为抓手,对标国际规则体系创新投融资、贸易、商事服务等体制机制,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激发外贸行业内生动力,稳定外贸增长,在开放中积聚强大的经济动力。积极利用外资,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资在服务业、制造业等在内的多领域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完善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等,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外资规模已经较大的省份应重点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开放程度不足的省份应积极做大外资规模,将利用外资与本地经济发展方向密切结合。突出产业升级导向和创新要素的引进,支持外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进一步培育外资发展新动能。
8. 补齐落后地区民生短板,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一是打好2020脱贫攻坚战。各地应保证脱贫攻坚人员、资金、措施到位,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不留死角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加强队伍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力量;加强资金整合,用足用好扶贫资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此外还应防止返贫,准确了解和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探索脱贫质量预警监测机制,出台特殊扶持政策及措施,进行更精准、更有效、更有力的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应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推行产业扶贫等造血式、可持续扶贫,将发展产业作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根本模式”,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提高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同时开展职业教育培训,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二是继续加大对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持力度,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加快完善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网络,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加快开工建设急需且符合国家规划的重大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电力、油气、信息等骨干网络建设,补齐基础设施欠账。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教育文化、基本医疗、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落后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条件改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总体实现。
9. 践行绿色发展观念,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加大自然资源节约保护力度,完善区域环保制度体系。各地应建立自然资源的严格保护与集约利用制度,大力实施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耕地、草原、森林、湿地、荒漠、海洋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推动各地区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施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构建高效安全国土开发保护格局。
二是强化监管减少生产性污染排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地应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工作,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过度投资,引导和约束企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清洁生产,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绿色产业发展。各地应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以技术改造促进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绿色升级改造;根据区域产业特点选择优先发展的绿色产业,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污染治理等绿色产业发展;推进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积极支持节能环保项目融资,构建以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的区域绿色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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