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海外投资的机遇与挑战-菲律宾.pdf

2003至2017年,菲律宾经济发展起起落落,但年均经济增长率达5%以上。特别是2012年以来,菲律宾经济实现高速增长,年度经济增长率位于6%6-7.5%区间,成为亚洲增速较快的国家之一。经济的快速增长提高了对能源、电力稳定供应的需求。然而,据菲律宾能源局统计,2004 年至2017年,菲律宾国内电力装机增速较慢,仅从15,548MW增加至22,728MW,,导致菲律宾国内缺电现象较为严重,电力成本高昂,无法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菲律宾政府迫切需要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对电力设施的投资,并及时跟进电力基础设施实施情况,提高全国发电量。

2015年10月,菲律宾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了该国首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定贡献(NDC) 。菲律宾在文件中提出,计划在2000至2030年间相对于照常排放情景(或基准情景)减少70%的温室气体排放。虽然菲律宾的气候目标并未明确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装机量、发电量或比例目标,但是菲律宾也提出通过颁布《可再生能源法(2018) 》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促进能源部门的气候减缓行动。同时,在改进电网效率、制定能源效率标准、发展经济高效的可再生能源、以及提升传统发电技术的效率方面,菲律宾提出了对技术投入和援助的需求,作为实施手段加强该国的气候行动。根据气候行动追踪组织(Climate .Action Tracker) 的报道,菲律宾气候变化委员会目前正处于对其气候目标进行修订的进程中。

菲律宾杜特尔特政府上任后,正在通过推动加速国内基础设施的开发,从而提升菲律宾的全球竞争力。为此,菲能源部正在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廉价、可靠、现代化和可持续的能源体系。菲律宾提出了到2040年新增加至少13GW新能源发电装机的发展愿景,以满足该国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为实现到2040年将可再生能源装机从当前的7GW提升到至少20GW的发展目标,初步估算,菲律宾将至少需要200亿美元的投资,这在未来20年中将会持续推动菲律宾国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除了努力创造一个有利的投资环境、吸引可再生能源投资外,菲律宾政府还实行了改革,简化能源项目审批和监管程序。2017年,根据总统签署的第30号行政指令,菲律宾成立了能源投资协调委员会(EICC)。该委员会由菲律宾能源部代表牵头领导,旨在“统一、整合和简化”监管流程,创建一个更简单、更快捷的审批流程。委员会要求政府机构在收到项目许可申请后的30天内采取行动,若30天内未给予反馈或合理解释,将默认该项目获得许可,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针对私营企业投资的限制和障碍。

此外,菲律宾还公开宣布加强改善电网输配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为电力投资提供保障。主要包括:国家输电公司将投资20亿美元,建成至少6条国内输配电通道;菲律宾电网公司与ABB集团签署2700万美元的协议,购买18台智能电网变压器,改善菲电网能力传输和电网可靠性;同时,菲律宾MERALCO公司计划在2024年前,购买330万台智能电表,实现电力自动化计量;美国GE公司将在巴丹岛(Bataan) 投资建设一条 500kV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实现更好的电力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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