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企政策广东省涉企政策汇编2023版.pdf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按照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广东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为全省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帮助广大企业了解相关扶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广东省2022-2023年涉企政策进行梳理,编辑形成《广东涉企政策汇编2023版》,共收录8类企业扶持政策,含创业扶持篇、科技创新篇、转型升级篇、人才建设篇、融资专项篇、财税支持篇、产业扶持篇、技术改造篇等。每项政策包含政策摘要、政策依据、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申报途径、申报时间、主管部门等内容。本书汇编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并附带电子版图书,即可扫码查看。一、技术改造篇
1.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
政策摘要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2020〕2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3号)等文件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2020〕25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3号)
支持范围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工作流程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各地于6月10日前在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完成本地区项目申报配置,并在申报通知中明确要求企业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市如有自建项目系统,请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二期)正式上线使用的通知》(便函〔2021〕469号)中的要求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系统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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