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3 月,我国数字经济指数1 环比上升16.2%,录得601。从表1 可以看出数字经济指数各一级指数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度,本月数字经济指数的上升主要由于融合指数和基础指数的上升,产业指数、溢出指数、融合指数和基础指数分别对总指数贡献1.8%、4.1%、5.9% 和4.3%。
1 本月,我们对数字经济指数进行了调整。在原有数字经济指数中,我们对产业、融合、溢出和基础四个一级指数以及总指数进行了移动平均,以降低指数的随机波动,更好地反应指数变化趋势,但我们发现这样无法及时地反映突发性事件对数字经济带来的影响,为了更加及时、动态地反映数字经济指数月度变化,我们取消对一级指数和总指数的移动平均。同时,为了更好反映数字经济基础的变化,我们对数据资源管理、互联网基础设施两项基础指数的权重进行了调整。
四个一级指数自2016 年以来的变化见上图,2020 年3 月,产业指数、溢出指数、融合指数和基础指数分别录得203、106、137、122,环比分别上升19.1%、35.6%、37.8% 和20.0%。本月我国数字经济产业投入、数字经济和其他产业的融合增长速度、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投入、数字经济对其他产业的溢出均显著回升。我们对数字经济产业进行了细化,具体分为互联网产业、大数据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可以更加清晰的看出每个产业的具体发展情况。
2020 年3 月,互联网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和大数据产业指数分别为180、413 和373,环比分别上升20.7%、11.9% 和13.9%,本月互联网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和大数据产业投入环比显著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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