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趋严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 号)春节假期已过,各地施工企业工地多数延迟开工。
2020 年2 月1 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复工事宜的通知》,要求除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等特殊企业外,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 月9 日24 时。
2020 年2 月4 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陕西省建筑工地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暨施工安全指南》明确各方责任、建筑工人疫情排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要求、建筑工地疫情处置、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复工条件、批准方)、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2020 年2 月8 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陕西省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明确相关复工措施。
2020 年2 月8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及时发布《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明确了疫情防控保障奖补、缓缴社会保险费、培训补贴、吸纳就业补助、减轻企业负担(房租、规费、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水电费)、信贷支持、复工复产及补助、重点项目复工建设。
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从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出发,汇总建筑企业法律风险,同时提出防范措施及操作指南,仅供建筑企业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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