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依托互联网、大 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数字化转型,正在驱动新一轮科 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把握时代脉搏已然成为未来发展 的新格局。数字经济在技术、商品、服务等多个方向加速渗透进日常生活, 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平台企业呈现着 爆发性增长的态势。截至2021年5月底,全球市值Top10企业中,有七家 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企业利用新兴技术,不断探索和挖掘新的商业领 域与业务机会,拓宽新的业务边界。而其中部分企业逐步成长为行业巨 头,在疯狂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也蚕食着竞争市场的每一份可能。
近年来,为应对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竞争行为,各国均在不同程度 上收紧了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态度,在以往反垄断规制手段的基础 上,对平台,特别是大型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 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一系列针对 科技企业的反垄断调查,掀起了一股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浪潮,并 迅速激荡全球。欧盟、美国等众多反垄断司法辖区频频发起针对互联网 巨头的反垄断调查,这其中以针对GAFA(Google, Apple, Facebook and Amazon)的监管最为引人瞩目。而在国内,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也 积极立足反垄断立法实际,迅速密集地进行了一系列针对互联网行业的 反垄断调查和执法: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全年 办结垄断案件及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近200件,罚没金额超过230亿。
另外,在监管不断收紧的趋势下,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公布了《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稿)这一与时俱进的反垄断文件指引;在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 局正式挂牌,进一步完善了反垄断执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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