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县域数字乡村指数(2020)》.pdf

新冠疫情冲击下,面对经济恢复、国际格局重塑等多重挑战,全球数字经济在逆势中实现平稳发 展。作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中国立足产业和市场优势,着力缓解疫情影响,数字经济发展保持强 劲的韧性。立足数字中国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要求,我国政府先后出台系列政策以加快数字乡 村建设进程,并于 2022 年 1 月发布《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在国家系列政策 推动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下,数字乡村建设呈现良好的开局态势,且探索步伐不断加快。

虽然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数字乡村各领域发展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试 点项目难推广、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因此,深化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测度及进展研 究,对于厘清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最新趋势、明晰发展方向与不足、优化支持政策设计具有重要意义。在 此背景下,本报告拟在课题组于 2020 年编制并发布的《县域数字乡村指数(2018)》基础上,将样 本从原来 1880 个县(包括县级市)扩大到 2481 个县区(即包括了 2019 年农业 GDP 占比大于 3% 的 699 个市辖区),分别对 2019 年和 2020 年全国县级行政单位的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开展实证评估,并 基于 2019 年和 2020 年的总指数及分指数比较分析,系统揭示了现阶段数字乡村发展的总体趋势、主 要短板及发展潜力。本研究有益于为相关领域学者深入探讨我国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进展、驱动力、经 济社会效应等问题提供重要借鉴,同时,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完善数字乡村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 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重要参考。

通过对 2020 年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的评估及与 2019 年的比较分析,本报告得出如下主要研究结 论: 第一,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已有较好发展基础,2020 年继续保持稳步增长。2020 年全国县域数字乡 村指数达到 55,比 2019 年增长 6%(基于同口径指标比较,下同)。2020 年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最高的 5 个省依次为浙江(83)、江苏(70)、福建(69)、山东(66)和河南(66),年度增长速 度最快的 5 个省依次为内蒙古(11%)、西藏(10%)、宁夏(10%)、甘肃(9%)和河北(7%)。

第二,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县域乡村治理数字化增长最快。2020 年县域 数字乡村四大分指数排序依次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60)、乡村治理数字化(57)、乡村经济数字化 (54)和乡村生活数字化(48),但相较于 2019 年的增长率排序则依次为乡村治理数字化(15%)、 乡村数字基础设施(5%)、乡村生活数字化(5%)和乡村经济数字化(4%)。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 施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且乡村经济数字化发展存在短板的事实未发生改变。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增长主要 来源于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乡村经济数字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数字化生产、数字化供应链和数字化营销 方面;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发展主要来源于支付宝政务业务使用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覆盖率的增加;乡村 生活数字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数字消费、数字医疗和数字旅游的增长。

第三,各区域县域数字乡村均实现不同程度发展,但“东部发展水平较高、中部次之、东北和西部发展滞后”的格局未发生改变。相较于 2019 年,2020 年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县域数字乡村指数增 长率分别为 5.4%、5.4%、4.7% 和 6.0%。2020 年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县域数字乡村指数(68: 61:46:48)的极值比为 1.5,且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的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88:86: 61:70)、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62:50:41:38)、乡村治理数字化指数(58:51:40:43)和 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59:54:37:41)的极值比分别为 1.4、1.6、1.5、1.6。

第四,东部地区在数字乡村发展强县排名中的地位较稳固,数字乡村发展的区域鸿沟问题较明显。
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入围百强县数量,2019 年分别为 77、19、4 和 0,2020 年分别为 80、16、 4 和 0。入围前 300 县数量的占比在两年间基本稳定,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在 2019 年的占比分别 为 56.7%、37.0%、6.3% 和 0%,2020 年分别为 56.7%、37.6%、5.7% 和 0%。

第五,数字乡村发展滞后县实现赶超机遇与挑战并存。2019 年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最低的 100 县 中,83 个县 2020 年仍处于最后 100 县,但同时 17 个县进入第 1200~1705 名。类似地,2019 年数 字乡村发展最后的 300 县中,87% 的县仍然位于 2020 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最后的 300 县,但有 12.7% 的县进入第 1200~1505 名,1 个县进入 900~1200 名。但从增长速度看,县域数字乡村增长最快百县 中有 91 个县域来自西部地区。

第六,脱贫摘帽县数字乡村发展态势良好。虽然脱贫摘帽县数字乡村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其他县区 (2019 年,45.3:56.7;2020 年,47.9:60.0),但其增长率略高(6%:5%)。上述增长主要由 乡村经济数字化增长(4.1%:3.1%)和乡村治理数字化增长(17.3%:14.1%)带动。2019 年分别有 6 个和 31 个脱贫摘帽县入围数字乡村指数前 100 和前 300 县区,2020 年相应增加县域数量分别为 1 个和 2 个。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报告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理清县域数字乡村整体及各领域发展的阶段性目 标、重点任务及发展路线图,从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投资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持续完善国家和地方 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出台专项支持计划、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模式,加快县域 数字乡村发展整体速度;立足县域发展实际需求,坚持突出重点和补足短板并重的原则,针对县域数字 乡村发展呈现的多元化类型,采取差异化的支持策略,并增强不同领域数字化发展支持政策的衔接与联 动;采取更具包容性和公平性的区域发展策略,加大对数字乡村发展滞后地区(特别是西部和东北地 区)和脱贫摘帽县数字乡村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和社会帮扶力度,促进不同区域县域数字乡村的均衡发 展;持续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并开展试点成效评估,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与不足,不断创新数字乡村发 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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