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省份区域特征及化债现状研究

一、引言
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制定实施一搅子化债方案”,标志着新一轮化债周期的开始,随后《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和《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等相关具体政策密集出台,在“控增化存”的总体要求下提出了分区域管控、分类差异化管理的化债策略,有利于中央化债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地方政府制定适应属地可持续发展的化债方案。具体来看,35号文提出了涵盖财政、金融及监管等多重化债手段,并针对重点省份’融资平台债务化解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对重点省份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管控:随后出台的47号文要求12个重点省份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4号文”),将12个重点省份的化债政策拓展至其他19省份自主选报的辖区内债务负担重、化债难度高的地区(以地级市为主):2024年7月出台的“国发134号文”将35号文延期至2027年6月,并将重点省份的非持牌金融机构债务、非重点省份非标债务和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债务纳入可进行债务置换和重组的范围。上述补充文件的出台加大了本轮化债政策的支持力度,也侧面反映出中央对于持续大力推行分区域管控和实施差异化化债政策的决心。
本文结合重点省份的区域特征,梳理分析了重点省份的化债表现和阶段性成果,并依据政策导向对重点省份的未来化债路径进行推演。
二、重点省份区域特征分析
12个重点省份又被称作债务高风险地区,所谓高风险并不直接与”债务体量大”或”债务率高”划等号,而是经过多维度考量作出的判断。本节将从区位、产业、金融、经济、财政及债务等维度梳理分析重点省份的区域特征。
(一)重点省份地理区位²、产业布局及金融资源
重点省份主要分布于我国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支柱产业多为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形成,其中东北地区和西北地区煤炭、石油、有色金属等能源资源丰富,支柱产业以化工、冶金、农业为主,产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从上市公司聚集度来看,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分布密度远低于东部,上市公司行业增长性亦相对较弱。从金融资源禀赋来看,重点省份金融资源保有量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且投放于实体经济的资金增量对政府债券的依赖度明显高于非重点省份,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和云南等重点省份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量占比相对较低,一定程度反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区域内资金需求的托底和支持能力相对较弱。
从地理区位来看,除天津以外,其余重点省份全部分布于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我国东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性,从三产结构来看,2023年,东部地区和西部及东北地区均己形成“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格局,东部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全国贡献度均超过50.00%,而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第一产业全国贡献度达42.69%,第二和第三产业全国贡献度均不及30.00%,整体产业发展进程相对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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