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共同富裕的低碳发展之路: 以浙江为例

背景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DESA2019)中列举了当今世界面临的17类危机和相应的目标。其中,第10点“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目标和第13点“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目标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对二者之间协同发展可行性和路径选择的探索受到广泛关注(United Nations 2023】。因此,在中国语境下寻找以缩小差距为目的的共同富裕与低碳发展的契合点,探讨如何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共同富裕政策的考核体系和指标设计中,应当成为地方政府更加关注的重要议题。
浙江具有检验低碳发展和共同富裕协同作用的实践基础。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成为目前全国首个官方重点支持的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乡差距较小、省内区域类型较丰富,且在共同富裕方面积累了充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已纳入了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的相关内容。随着“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战略的提出以及“1+N”政策体系的持续完善,浙江也将不断深化碳排放管理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相关工作。
基于上述考虑,本研究以浙江为例,希望率先探索出一条低碳发展和共同富裕协同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全国其他省份提供借鉴。
关于本研究
本研究由浙大城市学院及世界资源研究所共同开展,围绕低碳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机制展开分析,进而提出了一个低碳发展和共同富裕协同的系统性政策框架。
本研究采用搜集资料、数据分析和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获得研究结论。在政策框架和实践分析方面,本研究力图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共同富裕的内涵是什么?
2.低碳发展和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3.低碳发展和共同富裕协同的政策框架是什么?

主要结论
中国语境下的共同富裕一般包括以下内涵:一是实
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即兼顾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效率和动力等全方面发展;二是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三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打造优关的生态环境;五是完善社会制度。
任碳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核心内容相互独立,共同富裕的重点是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任碳发展的重点导向是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绿色任碳转型。但是,二者存在互相促进和协同发展的可能性:低碳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高度一致的长期目标;共同富裕目标下的不同阶段对低碳发展存在不同影响;低碳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是多面且复杂的,不同地区在不同的转型阶段面临不同的机遇和挑战
从世界范国看,北欧、德国、日本和美国的经验模式均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借鉴,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任时期即充分重视公平性问题,但仍面临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的挑战。总体来看:北欧模式突出全生命周期的高福利保障制度;德国模式突出三次分配调节机制和发展制造业优势产业;日本模式突出产业升级带动经济高速发展;关国模式突出经济发展效率;中国模式则突出消除贫困和完善初次、二次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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