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消费升级,狗和猫等宠物从原来的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从传统的“看家护院”转变为“心灵呵护”的高层次精神追求。宠物,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忠实伴侣和“家庭成员”,逐渐成为社会热点和关注的焦点话题。宠物的饲养、管理、人宠关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直接影响到人与宠物的和谐共处以及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宠物管理白皮书将深入探讨宠物管理的各个环节,从宠物基本概念出发,介绍了“宠物”和“流浪宠物”的定义,以及宠物管理相关概念。接着,我们将追溯宠物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包括宠物市场的发展变迁、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宠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本书的一个重要议题,我们将探讨现行中国宠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国内外宠物管理立法比较以及宠物管理的法律边界等问题。此外,还提出一些为解决宠物管理行业法制问题的立法尝试、建议和措施。同时,简要介绍了全国宠物行业发展规划以及最新的宠物行业政策动态。在深入研究和分析中国宠物管理的各个层面后,我们将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引入宠物管理环节,探讨如何在宠物管理中应用ESG理念,以及这种理念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挑战和意义。最后,本书将进一步分析宠物管理的多元治理,并提供针对不同生命周期场景下的场景应用解决方案,针对宠物繁育与交易市场、中端场景、末端场景,探讨可行的多元治理策略。
本白皮书的目标是为读者提供全面、深入和具有实践应用价值的信息,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宠物管理的复杂性,提高规范养宠意识,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宠物管理决策、法律法规及条例等制定方面提供有益参考。我们期待这本白皮书能够引发您对宠物管理的兴趣,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宠物管理的话题,促进宠物管理领域的发展,为人和宠物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贡献一份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
《中国宠物管理白皮书》编写团队第一章宠物及宠物管理相关概念
第一节宠物的概念
一宠物的相关概念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与人类共同生活了上万年。狗
的驯化最初可能是基于人类对放牧和狩猎、早期警报以及伴侣关系以外的食物来源的需要;狗则得到了陪伴、保护、庇护和可靠的食物来源。迄今为止,最早确认的家犬来自德国Bonn-Oberkassel地区发现人类与狗合葬的墓地可追溯到14,000年前;中国最早确认的家犬是在河南省新石器时代早期(公元前7000-5800年)的贾湖遗址。家猫是全球最受欢迎的宠物之一,驯化时间大概在8000-10000年前;近东野猫(Near Eastern wildcats)被认为被早期农业定居点的食物来源所吸引,与犬一样,遵循共生的驯化途径。人猫关系密切的早期证据来自大约9500年前在塞浦路斯埋葬在人类附近的野猫,但最早的家猫仅从4000年前的埃及古墓艺术品中得知。因此,狗和猫的驯化历史即是狗、猫和人类之间建立古老伙伴关系的历史。
宠物,是指人们为了精神目的,而非经济目的而豢养的生物。传统的宠物包括猫、狗及家庭饲养的哺乳类、水生动物及鸟类等,它们通常被当作伴侣和玩伴,已经不再适合野外生存。这些宠物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非经济需求,如情感支持和心理慰藉,其饲养不会对野生种群的繁衍产生负面影响。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宠物类型也逐渐多元化,虾、蜘蛛、刺猬、蚂蚁等都被当作宠物饲养。因此,如何科学地对“宠物”进行定义,这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范畴问题,更是一种社会意识的体现,同时也涉及管理和法律问题。
实际上,宠物的概念在发展历程中反映了社会观念的演变,彰显了对宠物的情感和尊重,其功能和角色也并不仅限于个人娱乐和陪伴。一些具备特殊技能或者能力的犬,比如导盲犬、牧羊犬、搜救犬,也都被纳入宠物的范围。随着时代的发展,宠物的范围也在拓宽,包括动物、植物、虚拟宠物、电子宠物等。在法律定义方面,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还是把宠物限定在动物范畴内。
然而,随着宠物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养宠的人和家庭而言,它们不是冷冰冰的“物”,而是有生命、有情感联系,一直陪伴着人类社会共同进步,如伴侣一般的角色,有部分专家建议,应将宠物定义为“陪伴动物或伴侣动物”,强调了宠物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而不仅仅局限于娱乐和陪伴。200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常纪文带头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中,将宠物定义为“陪伴动物或者伴侣动物,是指出于个人娱乐或者陪伴目的而被人们在某类场所,特别是在家庭拥有或者意图被拥有的任何驯化动物,包括猫、犬、鹦鹉等”,并明确指出“禁止将来自自然的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动物
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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