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域数字经济发展评估报告.pdf

当前数字技术正深度融入县域消费、生产、流通等各环节,
成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随着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
局,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稳步推进城镇化及数字中国建设等措
施不断落地,县域数字经济在市场空间、人气活力、产业支撑和
基础条件等方面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县
域发展与城乡融合,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
化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通过“城
乡融合发展”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促进高质
量发展。2023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数字化与县域城乡融合,指出深
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并在
县域上重点提出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
重视县域经济发展,于2021年先后印发《广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
展“十四五”规划》等纲领性文件,提出城乡融合惠县等六大重
点行动。可见,县域是发挥数实城乡融合的重要载体。在此背景
下,如何顺应数字化潮流,通过发展数字经济带动我区县域经济
高质量发展,共享数字时代带来的发展红利,是当下亟需解决的
问题。本报告通过构建广西县域数字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充分运
用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和互联网数据,对广西县域数字经济发展
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全面梳理我区县域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
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报告认为,应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
实人才支撑、提升数字技术创新驱动力、提升县域数字化治理水
平等方面着手,赋能我区县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和测算方法
(一)指标体系构建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理念,按照四大原则开展评估:
导向性原则。选取的指标具有代表性,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方针政策设置指标,尽可能地全面反映县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同时,县域数字经济评价指标应推进县域数字经济进程,推动各方面采取措施并促进县域数字经济向纵深发展。
客观性原则。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评估,选取的指标能够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区及各市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水平和特点。
可比性原则。我区各县行政区划面积和人口数量存在差异,为使评估口径尽可能一致,将部分总量指标修改为人均或地均指标。
科学性原则。指标选择上,注重在总体范围内的一致性。构建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为区域政策制定和科学管理服务的,指标选取的计算量度和计算方法必须一致统一,各指标尽量简单明了、微观性强、便于收集,各指标应该要具有很强的现实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同时,本次评估指标均为可进行定量处理指标,以便于进行数学计算和分析,同时避免主观因素影响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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