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印发《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本《指南》是供市场主体参考使用的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方法,旨在进一步提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募集资金100%用于绿色项目,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发行人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绿色债券主管部门认可的渠道或平台对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及逾期未偿还的绿色债券信息进行披露,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债券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绿色募投项目进展与环境效益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等,并对所披露内容进行分析与展示;披露形式可以在存续期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也可单独披露,应当符合绿色债券主管部门的规定;披露过程中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可豁免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0日,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业务,提升审核质效,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绿色债券相关的变动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与绿色建筑有关的项目,应明确绿色建筑类型,并且说明是否达到星级要求;二是本所鼓励发行人探索采用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质押等方式为债券提供增信担保;三是发行人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债券发行前3个月用于绿色项目、碳中和项目以及蓝色债券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2023年度发行情况概述及与上一年度比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色债券市场累计存量规模为22157.53亿元。
2023年全年,境内新上市绿色债券481只,上市规模8398.64亿元,涉及305家发行人。与2022年度相比,绿债数量减少8.38%,上市规模减少3.20%,发行人数量减少2.87%。经比较发现,近2年各类绿色债券的规模增减趋势不一。绿色金融债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呈现出增长趋势,其余几类债券的规模则呈现出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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