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金融版图上,4000余家中小银行如同遍布的细小血管。它们不仅为地方经济输送着养分,也成为了连接普通民众与金融市场的桥梁。
近十年来,中小银行整体运行平稳,发展健康。但与此同时,部分中小银行在业务发展模式、公司治理、风险抵御能力等方面的一些弱点开始显露,经营面临的挑战愈发严峻,个别中小银行风险有所暴露。2022年,河南等地的村镇银行出现“取款难”问题;2019年,包商银行被民营资本“掏空”,成为国内第一家进入破产司法程序、第四家倒闭的银行。
其兴也勃,从2015年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政策导向一度为中小银行的扩张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同时,在由2014年棚改开启的房地产上升周期中,中小银行的贷款业务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而急速扩张。
然而,随着2019年后房地产风险的逐渐释放,中小银行的快速扩张道路宣告终结。在此扩张周期中,部分中小银行积累了诸多风险,并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暴露出资产质量隐患。
延宕至今,中小银行面临的困难恰似“房间里的大象”——它是那个显而易见却常被忽视的重要问题。毕竟对于国内大多数储户而言,政府的严格监管、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以及中国银行业稳健的历史记录,共同为储户营造了一种银行存款安全的信心,而这种普遍安全感的反面可能是公众对银行潜在风险的忽视。
在此背景下,监管机构的角色至关重要,其需要在风险与机遇之间找到微妙的平衡。一方面,需要严格监管以确保金融稳定,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也要给予
中小银行一定的发展空间和改革试错的机会——这一问题也正是中国金融体系乃至多个行业普遍存在的难题:在发展自由度与监管严格性、效率提升与风险控制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如何摆脱“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从当前的进展来看,监管机构在解决以上问题方面已经取得一些成效。
一方面,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了高风险银行的定向“排雷”。12月以来,已有4家村镇银行收到解散批复。今年以来,共有14家小型金融机构解散,其中包括8家村镇银行,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农信社,1家农商行。云南、辽宁、新疆多地先后推进省(自治区)内金融机构兼并重组,超120家中小银行发生股权变更。
另一方面,监管机构也在为中小银行实行资本金“松绑”。2023年11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其最大特色是按照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该《办法》对规模较小、跨境业务较少的银行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对规模更小且无跨境业务的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要求,引导其聚焦县域和小微金融服务。
回过头看,全国近4000家中小银行的生存发展状况应当受到高度关注。它们蕴含着巨大发展潜力,同时也酝酿着局部风险。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它们的作用,是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建立健全金融体系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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