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业财集成的大型ERP软件几乎已经成为信息化建设中不缺少的一 环,不少企业甚至已经开始了第二轮的ERP建设,目标是构筑集中化、标准化以及业财一体化的核 心ERP系统,同时对现有ERP进行升级换代,甚至直接转向最新的云服务版本。从企业税务管理层 面,考虑到外部监管环境与企业内部管理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我们建议企业应该把握ERP实施或 升级优化的关键契机,通过ERP赋能企业税务管理实现数字化转型。
中国税务机关自2015年开始推进“千户集团企业税务管理计划”,要求企业在提供财务报表的 基础上,进一步提供集团及成员单位的电子账套和明细的会计信息;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了《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目的在于规划企业财务软件与网上办税系统的接口标准; 同年,部分地方税务局更是发布了大企业“税企直连”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大企业内部财税 信息系统(包括财务软件、ERP系统、办税软件等)与税务机关网上办税系统之间的安全对接 通道,实现大企业财税系统对办税功能的集成和涉税数据的集成共享应用”。
在全球,企业需要向监管部门提供明细会计数据与交易数据也已经是明显趋势。比如,巴西早 在2008年就构建了专门的公共数字化账簿系统(Sistema Público de Escrituração Digital,简称 SPED),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会计记录。
而ERP系统作为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如果在其初期建设时不谨慎考虑相关涉税处理的合规性与 拓展性,不仅可能面临后期系统整改所带来的额外成本,更严重的是可能将面临向监管机构提 交质量存疑的会计信息等数据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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